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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属国有煤企分离办社会三险实施属地管理
  《关于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细则》共有十六项内容,对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时间表。
 
    第一至九条是讲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社会管理问题的。细则要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险封闭运行企业要密切配合,加快推进,2016年将具备条件的医疗保险封闭运行企业纳入社会统筹,由各企业驻地所在统筹地区统一管理。对暂不具备纳入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纳入。纳入社会统筹管理可按照基本纳入和规范纳入两个阶段实施。统筹地区审计部门对企业封闭运行期间的医保基金收缴、使用、结余情况进行审计。从纳入社会统筹之日起,企业应按时足额向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统筹地区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医院、卫生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纳入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按分级诊疗规定将其确定为首诊医保服务机构,引导参保人员到这类医疗机构就医。对与所在市政府协商一致同意接收的企业医保经办机构,移交地方管理。2016年将省煤炭厅经办的省属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业的工伤保险基金移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管理,将省煤炭厅下属的山西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中心(包括人、财、物)整体划转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管理。
 
    第十至十六条规定,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机构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离。从今年起,对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短评
 
    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任务之一,就是要让煤炭企业专注主业,轻装闯市场。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煤炭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先后承办了许多与其主业无关的社会职能,诸如学校、医院等。这些社会职能虽然曾经发挥过一些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社会功能的不断完备,这些社会职能日益成为企业的负担和包袱,不利于煤炭企业健康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
 
    分离办社会职能可谓切中了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改革的要害。如能按照细则要求,分期、分批、按期完成分离办社会职能各项工作,则既为煤炭企业减轻了负担,使煤炭企业能够专心、专注、专事主业,也势必加快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继而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专家解读
 
    ■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处长 杨毅产
 
    国有煤企办社会职能主要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政府事务类,如社区管理、市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第二类是公益类,如消防、医疗卫生、教育、广电网络等;第三类是后勤服务类,如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的“三供一业”等。采取的主要措施就是分类解决,主要为移交、改制重组和撤并等:一是属于政府事务性的移交当地市、县政府;二是公益类的进行专业化经营,移交当地政府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三是服务类的成立专业化企业或进行社会化管理;四是由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
 
    由于办社会职能问题情况十分复杂,推进起来难度不小,因此,先试点,再一项一项、一批一批推进,首先将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剥离,由专业化企业进行管理和服务,先在作为全省改革试点的同煤进行,然后再逐步推开,希望有关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对现有的办社会职能进行梳理,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维修,积极创造条件顺利进行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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