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6〕16号)。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
工作要求:
一是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属地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基本要求,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6年全省全面部署并选择省国资委监管的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和具备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二是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职能。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机构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方式进行剥离。
三是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统一交由当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集中力量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四是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扫尾工作。对已启动改革的45户厂办大集体企业,通过制度、机制和体制创新,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
五是妥善解决我省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对持续严重亏损、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我省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一企一策,妥善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保障问题。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国有企业改革推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发挥地方政府作用,落实企业责任,保障资金投入,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我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