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改革评论 研究成果 培训咨询 政策法规 案例分析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辽宁:依法依规推进我省厂办大集体改革


      2005年,国务院批准在厂办大集体最为集中的东北地区选择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等城市和中央企业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希望通过政策扶持,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分离,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厂办大集体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提出了东北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时间表,我省目前正在着手制定和完善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妥善解决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问题,是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要战略。
  首先,深入学习领会有关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快速、集中、彻底解决我省厂办大集体问题。厂办大集体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才能处理好厂办大集体有关资产、债务、人员安置问题。
  一是要明确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二是要明晰厂办大集体改革应当遵循的原则。根据国办发【2011】18号文件规定,厂办大集体改革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化解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坚持分类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安置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
  三是要了解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方式和途径。对能够重组改制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可以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通过合资、合作、出售等多种方式改制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对不具备重组改制条件或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厂办大集体可实施关闭或依法破产。
  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冯昀

上一篇:三年内 郑州市将完成驻郑央企“三供一业”    下一篇:本溪:让大集体职工退得了休看得起病
专家顾问
彭建国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智库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郝东升
曾任某央企直属子公司常务副总兼总法律顾问等职务,第一批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
袁敬华
中集研“厂办大集体改革专家小组”组长,北京产学联合企业管理中心主任。
骆志生
国企改革实战专家,著名律师,亚洲最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产学联合企业管理中心首
苏海南
权威劳资专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历任劳动部(人社部)计划工
研究成果
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管理中股权交易等4
破解东北国企混改障碍的战略选择
产学联合文库:国有企业产权无偿划转
经验介绍:某集团公司家属区“三供一
某国有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天津港:关于优化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
国企改革重点不在去杠杆 要将国企推
资料下载
国企改革1+N文件
职工家属区物业分离移交正式协议(范
厂办大集体改革部分政策文件
中国集体经济和集体企业概述
辰安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国有企业改革路线图

版权所有:北京产学联合企业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10)65707841

专注国企改革实战咨询


京ICP备2000418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