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周报
夏之雨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下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双百行动”入选企业名单全部确定。媒体报道,95家央企集团的224家子公司,32个省区市、兵团以及5个副省级城市的181家国有企业入围名单。媒体披露,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将“一企一策”地指导入围企业制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什么样的企业能够进入“双百”名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信息化工作平台披露了三个标准:企业有较强的代表性,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资产具有一定的规模,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企业具备不错的发展潜力,这种“潜力”并非只看当下的业绩,即使是暂时处于困难阶段,但只要有较好的基础,而且有计划、有信心通过改革实现脱困发展,也可以成功入选;企业必备较强的改革意愿。
作为今年重大的改革措施,“双百”名单的推出、试点企业数量明显大幅增加,充分证明国企改革正在由上向下、由点到面、由试点向综合全面推进。而上述三个标准之中,既重基础也重闯劲的意味浓厚,预示接下来的改革将更加注重在“一企一策”层面下的大胆探索和锐意创新。
众所周知,本轮的国企改革的重点在于“混改”,即以所有制变革为核心,以上市、推进员工持股等为手段,切实引进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从而将国企的市场活力充分激活。而当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之后,在以下两个方面发力则显得尤为紧迫。
一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深化国企改革的一大目标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从行政式治理模式向经济式治理模式的转型,以加快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和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毫无疑问,国企改革往前推进必然会全面进入公司治理的崭新阶段。
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国企也建立了一定的治理机制,但治理行为的行政化问题突出,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似”的现象十分严重。如何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怎样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这并不仅仅是对企业的考验。在国务院国资委就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召开的动员部署会议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出席会议时表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离不开出资人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监管理念和方式的转变”,话语之中正有深意存焉。
关于国企的公司治理,国务院相关文件作出过明确规定,不仅要求“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而且明确指出,“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国企改革的过程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过程。
二是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监管、考核、聘用、薪酬等内部激励机制。
有序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已经为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创造了条件。但由于职业经理人是完全市场化的产物,与国企特有的体制和管理模式还存在一定障碍,两者如何有效融合无疑还需要较长时间的磨合,不少专家即表示,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在国企“落地生根”还是会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水土不服”。
所谓“水土不服”,原因多多,聘用契约不够完善、出资人和经理人之间的权责界定不清、经理人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缺乏明确标准,都将导致基于规则之上的双方信任关系无法建立,使职业经理人的效用难以充分发挥。怎样以契约化原则为遵循,实现权责利的统一,从而激发企业活力并培育企业家精神,无疑是未来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的难点。
力求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双百行动”被寄予了厚望,也值得期待。
(作者系财经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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